厉碧晴死了,死在那个很寻常的夜里,死在那场出其不意的大火里,死在那所无人问津的房子里,也死在林斯法的后知后觉里。

林斯法对着那具烧焦的尸体无动于衷,甚至有一些不易察觉的嫌恶,拿着手帕掩鼻的动作做得非常自然,丝毫不在乎身边人的看法。

厉碧晴这个人的死亡在他这里不具有一丁点的价值,反而活着的时候还能够让他予取于乐。

偶尔林斯法会想起最后一次见厉碧晴的场景,那天晚上的天空阴沉,林斯法知道厉碧晴怀孕的那一刻,愤怒和暴躁充斥了他的全身。等回到厉碧晴住的那所房子里,看见她那副卑微的倔强的不肯服输的样子时,心情不自觉地轻松愉快了很多。

他狠厉地捏着厉碧晴的下巴问她:

“孩子,想把她生下来吗?”林斯法噙着三分漫不经心和七分瞧不上眼的讥笑看着厉碧晴。

“我可以做主吗?”

“想生就生吧,一个孩子而已,我还是养得起的。”

“不会,我绝对不会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受苦的。”厉碧晴说的很肯定,“但是作为补偿,你是不是应该付我一笔钱。”

“为什么?”林斯法嘴角的那抹笑意只增不减。

“为了拿掉孩子。”

“不用,我可以帮你。”转身准备出去的林斯法带着玩味地笑又问:“其实我有点好奇这个孩子会是什么样儿的,你不好奇嘛?”

“···”

厉碧晴怔在原地,内心的恐慌铺天盖地地包围着她,她很低声地说了一句“不要。”

林斯法装作没听到的样子,转身出去了,他注意到了厉碧晴眼里的恐慌,他只觉得好笑,妄想生下他的孩子,简直可笑。

林斯法从厉碧晴住得房子里走出去,这所房子是他刚回国那会儿住过一阵子,自从他拿回林氏集团的主导权以后就搬回了林家大宅,这里基本上只有厉碧晴一个人住。

确切的说,厉碧晴是被养在这里的。

说养也不对,应该是林斯法把她关在这里的,她可以去附近的超市,但是不可能离开这座房子的五公里以外,而且林斯法并不会给她钱,她自己也没有什么积蓄,日常的生活用品都是定期有人送过来的,她的所有物已经被林斯法剥夺得干干净净的了。

所以逃跑对她来说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事情,不可能跑得掉,被林斯法得知逃跑的后果只会更惨。

林斯法前不久和光辉集团的周小姐订婚了。

以厉碧晴的身份不可能成为林斯法的合法妻子,更何况在林斯法的眼里,厉碧晴就是个图谋不轨的小人,林斯法对她会使出什么样的手段一直拭目以待呢。

有孩子这件事实属意外,并不是林斯法想出来故意折磨厉碧晴的。但是有孩子也确确实实是个麻烦,林斯法忍不住考量婚前有私生子这件事情会不会影响光辉集团跟林氏的合作呢?

大概一个月之后的某一天,上车的林斯法对着司机说“去那边。”

这是去找厉碧晴的意思,厉碧晴作为一个缓解压力予取于乐的载体,是林斯法平时不会想起来,偶尔用起来很顺手的一个工具。

这个工具现在已经不在了,司机正在犹豫如何委婉地开口说明这个情况呢。

车子一直没有开动,林斯法不耐烦地问“怎么了?”

“林总,厉小姐已经不在了,那边的房子烧了。”司机回头小心翼翼地说着,生怕激怒林斯法。

林斯法沉默了一会儿,开口“算了,回去吧。”

黑色的宾利停在车库前,林斯法下车了。

本以为冷冷清清的家里,周言言又在大搞自己的厨艺秀。

無錯書吧

“斯法,回来了,我帮你炖了海参粥,喝一点?”周言言亲切地迎上来,一副贤内助的温良做派。

“你不用搞这些东西,会很累吧,有吴妈他们呢。”

“我就学习一下,不累的。”

林斯法和周言言的订婚只是一场利益的捆绑,不带有任何感情成分。虽然他是这么想的,但是场面上的功夫得做足,而周言言却不这么认为,她现在是林斯法的未婚妻,将来就是林斯法的妻子,这是谁能不能否认的事实,而且她深爱着林斯法。

“我亲自去买的海参,跑了好几家店,我的鞋子都废了,只求你不要嫌弃,多少尝一尝。”

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穿着高奢小羊皮鞋底的高跟鞋踩在海鲜市场的污水里,给林斯法挑选晚餐的食材,这是多么违和的一副画面,简直不敢想象,林斯法摇摇头笑了一下,明显不相信。

“好,你做得我怎么能不吃呢。”林斯法亲昵地走过去拉起周言言的手放在自己的唇上吻了一下,深情地看着对方,“下次别亲自去买了,那种地方不适合你,还有想要什么新鞋子,我赔给你。”

“怎么就用你赔了,我心甘情愿的,你又不懂这些 ,我自己看着买就好。”周言言拉着林斯法坐在了餐桌前。

桌子上的海参粥散发着勾人味蕾的香气,就粥的小菜也摆了好几样,不得不说,周大小姐做样子也是用了心的。

海参粥入口爽滑,还没下咽,周言言迫不及待地问“好吃吗?”

“好吃,还有你是不是可以回去了,有点晚了。”其实林斯法并不愿意在自己的领地里见到周言言本人,只是不能明白的说出来。

“知道了,我刚下飞机就跑过来了,要不我爸又该说我了,那我走了,你要把粥喝完哦。”周言言拍拍林斯法的肩膀。

“一定喝完。”把自己的手覆在周言言的手背上,“要我送你嘛?”

“不用了, 我让司机来接我了,你休息吧,再见。”周言言在林斯法的嘴角留下一个告别吻离开了。

起身上楼的林斯法嘱咐厨娘,“吴妈,把这些都倒了。”

晚上睡觉的林斯法胸腔里始终憋闷着一股郁然之气,以至于睡梦中都见到了那个穿着一身高定的格纹套装,脚踩小羊皮底的高跟鞋,站在海鲜市场的污水里,手里抓着各种海鲜的女人。

林斯法看着这个女人的背影以为是周言言,可是转过身来,对着林斯法笑的那个女人明明是厉碧晴,她一开始拿着海鲜挥舞着,好像在炫耀自己挑选的海鲜有多么新鲜一样,下一秒手里的海鲜就消失了,杂乱的海鲜市场也安静下来了,然后厉碧晴哭着消失了,剩下林斯法在左顾右盼地寻人,周边一个人也没有,他连一个问话的人都找不到。

林斯法从梦中醒来,茫然地支起上半身看着卧室的周围,什么都没有改变,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他说不清楚。

林斯法没有再睡着,站在窗户边,点了一支烟,看着天边在烟雾缭绕中一点点亮了起来,他的心情并没有好起来,早上上班的时候脑子昏昏沉沉的,刚坐下,何秘书就抱了一堆文件放在了他的面前,顺嘴问他:“林总,厉小姐的骨灰怎么处理?今天殡仪馆打过电话了。”

这个问题让林斯法思索了一会儿,骨灰?厉碧晴的骨灰。

“找个清净一点的墓地葬了吧,她喜欢清净。”林斯法很平静地说了这句话。

“好。”

何秘书打算离开的时候,林斯法又叫住了他。

“何秘书,今天上午的工作都推后,跟我出去一趟。”

林斯法亲自去墓地挑选了一处合适的位置,亲手把厉碧晴的骨灰下葬了,墓碑上那三个黑色的大字,还有厉碧晴为数不多的一张微笑的照片,这个场景无不提醒着林斯法,这个人已经离开的事实。

林斯法看着墓碑上的那抹熟悉的笑容,想起了刚认识厉碧晴的那个时候。

当时他回国不久,对这里的环境和人都感到陌生,而且每一个称呼他“少爷”的人好像都带着面具,在面具底下嘲笑他的不正统。

对,不正统,一个非婚生的私生子妄图继承家业,好听一点叫私生子,不好听的话叫野种。

林斯法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厉害的人物,但具体厉害的点在哪里,他没有任何机会窥探。

他出生在Y国,五岁以前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父亲。

那是他第一次回国,母亲带着他走出机场,就被人安排在一辆豪华的大汽车上,那是他第一次坐那么漂亮的车子。

他母亲晏凡柔坐在车上问他“斯儿,喜欢这个大汽车吗?”

他很用力地点了点头。

他母亲又说“等我们安顿下来,爸爸会让斯儿住漂亮的大房子,坐漂亮的大汽车,斯儿一定会喜欢的对不对?”

当初说这句话的母亲应该很相信自己的父亲的吧,从准备回国的那一刻母亲的心情一直都很雀跃,一改往日的颓靡变得积极了很多。

林斯法低语问了一句“爸爸吗?”

“对啊,爸爸,斯儿还记得吗,妈妈给你看过照片的。”

林斯法当然记得,那个男人的照片被母亲视作珍宝一样每天擦拭无数遍。

从车子里下来的时候,晏凡柔拉着林斯法进了一家带着小院子的小洋房,院子里的花开得很鲜艳,的确是一幢很漂亮的房子,他也曾短暂地拥有过属于自己的卧室,卧室的墙壁是蓝色的。

晚上他见到了那个他要称呼为“爸爸”的人,一身的黑西服,披着很宽松的风衣,梳背头,眼神很锐厉,薄唇的嘴角向下,一副不怒自威的面相,看着林斯法的时候,他不自觉的想躲起来。

在母亲的催促下,他怯怯地喊了一声“爸爸”,林远航也摸摸他的脑袋,抱了抱他,对他说,“记住我是你爸爸,下次你要主动叫我。”

林斯法点点头,这是他童年仅有的父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