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记事以来,我就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有关父母的印象一直都很模糊。

只记得父亲是跑船的,母亲在工地烧大锅饭。

每年过年的那几天,有关父亲和母亲,我的记忆会短暂的变清晰。

等到过完年之后,又开始一点一点的变模糊。

印象中好像是过完十岁生日以后吧,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们了。

听奶奶说,他们在外面各自又组成了新的家庭。

虽然父母离开了我,但是爷爷奶奶给予了我全部的爱。

可即便这样,大多数时候我还是表现得郁郁寡欢,闷闷不乐。

无论上学在校还是放学在家,空闲时间里我经常一个人不出声的在那儿发呆。

久而久之,得了一个“闷葫芦”的外号。

用通俗易懂的白话文来解释闷葫芦的意思,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出一个屁来。

正经翻译就是:不爱说话。

因为不爱说话,所以从小到大都没什么人愿意跟我玩儿。

唯一的玩伴,只有黑狗。

黑狗不是狗,而是人。

真名叫做杨海涛,由于长得又黑又矮又瘦,打小就得了这么一个外号。

对于黑狗这个唯一的朋友,我非常的珍惜和看重。

后面出事,也是因为他。

记得那是高三毕业的暑假,我待在家里无所事事,黑狗过来找我,让我陪他一起去镇上的游戏厅耍子。

游戏厅是九十年代末和二十世纪初期最鱼龙混杂的地方,当时的三厅一室(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曾经被明文规定过禁止对未成年开放。

不进三厅一室,还被写入中小学生守则当中,足以可见对社会的影响力和危害有多大。

对于黑狗的提议,一开始我是直接拒绝的。

但是架不住他软磨硬泡,说放假了难得出去放松放松,又说最近市面上新出来一款名叫《三国战纪》的游戏,比《拳皇97》还要好玩。

正所谓,没吃过猪肉并不代表没见过猪跑。

虽然我没去过游戏机房,但是之前在学校听很多同学都提到过《拳皇97》,说怎么怎么好玩儿。

现在又多出来一个更好玩儿的《三国战纪》,搞得我心痒痒的。

于是,最终我还是没能经受住黑狗的蛊惑,跟着他一起去了游戏厅。

而我的命运,也在那天被正式的改写……

前面有提到过,三厅一室对未成年的危害极大,尤其是游戏厅。

不夸张的说,当时各个城市的游戏厅虽然都有正常的游戏爱好者在里面,但这个比例只占少数。

真正占大头的,是社会闲散人员,也就是小混混。

小混混扎堆聚集在游戏厅里当然不是为了打游戏,而是在寻找合适的目标实施霸凌行为,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

很不幸,个头偏矮体型偏瘦的黑狗,变成了以黄毛张峰为首的小混混团体敲诈勒索的目标。

前面发生的事情我不清楚,因为刚进游戏厅买好游戏币,黑狗就迫不及待的过去打游戏了。

而我则是因为第一次过来,带着满满的好奇心理四处张望。

我想先看看,究竟是《拳皇97》好玩,还是《三国战纪》吸引人。

等我确定了是《三国战纪》更胜一筹,准备去找黑狗汇合的时候,就看到他正被张峰等人围在角落里揍得抱头乱窜。

虽然本能的就对张峰这群人感到有些畏惧,但是看到他们正在欺侮自已唯一的朋友,权衡再三,最终我还是选择了挺身而出。

我大声呵斥了张峰等人,并警告他们要是再不停手的话,就打电话报警了。

本来张峰他们针对的是黑狗,但在我说完这句话以后,他们就把目标换成了我。

染着一头黄毛的张峰,当时就冲过来甩了我一巴掌。

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耳光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忍得了?

当时我直接跟张峰干了起来。

一动起手来,算是捅了马蜂窝了。

张峰的狗腿子们见我竟然敢还手,立马就放过黑狗朝我冲了过来。

得救之后,黑狗连滚带爬的从地上站了起来,紧接着一秒钟都不带耽搁的朝着游戏厅大门狂奔过去。

当时,我天真的以为他跑出去是打电话报警的。

心想着这家伙还真够意思,不枉我刚才挺身而出。

只要再撑一会儿,张峰他们就该倒大霉了。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没等到黑狗带着人民警察破门而入,反倒等来了张峰等人越发狂暴的拳打脚踢。

这个时候,我已经意识到黑狗把我丢下了,自已一个人跑路了。

在剧烈的疼痛以及巨大的心理落差之下,我顿时就火了。

原本在倒地之后,我一直采取的是抱头防御的姿势。

但就在张峰抬脚再度踹过来的那一刻,我果断选择了还手。

一把抓着他的脚踝,张嘴狠狠的咬了下去。

犹记得,张峰当时就捂着脚踝疼得呜嗷喊叫。

缓了好一会儿之后,这家伙掏出随身携带的卡簧,直接捅了过来。

都说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爆发出巨大的潜能,那天我好像真的就这么爆发了。

因为憋了一肚子的火然后又打上了头,所以我也记不清楚具体的细节了。

只记得没等张峰把刀捅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就把刀给抢了过来,然后转手捅在了他的身上。

捅了多少刀我没数,反正那家伙当时就被捅趴下了,鲜血流了一地。

后来,我心心念念的人民警察终于到了。

只不过,他们并不是来救我的,而是来逮捕我的。

从被逮捕到进看守所等待判刑,再到后面正式被判刑入狱,黑狗自始至终都没有露面。

由于张峰被我一刀捅破了脾脏,为了保命不得已做了脾脏摘除手术。

所以,即便游戏厅里有一部分围观群众,事后在警察过去调查取证的时候,证明了刀是张峰先掏出来想要对我实施侵害。

但在缺少了最关键最重要的目击证人黑狗的前提之下,最终我还是被法院以防卫过当导致他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判了七年的有期徒刑。

就这样,高三毕业的那年暑假,我没能等来自已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而是等来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份刑事判决书。

而我的身份,也从光宗耀祖的大学生,沦为了羞辱门楣的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