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审判决
开庭的日子到来,法庭庄严肃穆,气氛凝重。
小仙女被法警带至被告席,她的脸上依旧带着倔强,没有丝毫悔意。
法官宣布开庭后,开始询问小仙女对自已行为的认识。
小仙女却大声嚷道。
“我没有错!我只是想要一个房子,他们不给我,我有什么办法?”
她的声音在法庭上回荡,显得格外刺耳。
母亲坐在原告席上,听到小仙女的话,眼中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她颤抖着嘴唇,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你怎么能这么说?”
“你知不知道你差点害死你爸爸?”
小仙女却毫不理会母亲的指责,继续为自已辩解。
“那又怎么样?他们不理解我,不给我我想要的。”
法庭上一片哗然,人们对小仙女的无耻行为感到震惊和愤怒。
法官不得不敲下法槌,维持法庭秩序。
就在这时,法庭的大屏幕上出现了小仙女父亲的身影。
他躺在病床上,脸色依旧苍白,但眼神中却充满了失望和痛心。
“女儿,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你为了一个房子,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
“你知道你给这个家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吗?”
小仙女看到父亲,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又被倔强所取代。
“爸,我没错。是你们不对,你们不应该不给我房子。”
父亲无奈地摇了摇头,
“房子不是一切,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我们是你的父母,我们希望你能过得好,但你不能用这样的方式来逼我们。”
母亲看着大屏幕上的父亲和依旧不知悔改的女儿,彻底死心了。
她站起身来,对法官说道:“我请求法官依法判决,让我的女儿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
法庭上再次陷入沉默,法官看着小仙女,眼神中充满了严肃。
“被告,你现在还不认识到自已的错误吗?”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你必须为自已的行为负责。”
小仙女却依旧嘴硬,
“我不服,我没有错。”
法官微微皱起眉头,再次严肃地说道:
“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你的父亲至今还在病床上承受着痛苦。”
“你为了一已私欲,用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是不可原谅的。”
小仙女别过头去,不愿正视法官的目光。
她的心中依旧充满了倔强和不服,她不认为自已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
法官看着小仙女的顽固态度,无奈地摇了摇头。
检察官站了起来,身姿挺拔,面容严肃。
他手中拿着一叠厚厚的文件,那是关于小仙女犯罪行为的一系列证据。
检察官清了清嗓子,声音沉稳而有力地在法庭上响起: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现在我将向大家详细阐述被告人小仙女的犯罪行为以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
他举起一份证据,展示给法庭上的众人看。
“首先,我们有现场目击者的证言。”
“多位邻居亲眼目睹了被告人小仙女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手持菜刀冲向自已的父亲。”
“这一行为不仅极其危险,也给周围的居民带来了极大的恐慌。”
接着,检察官又展示了现场的照片。
照片上,小仙女的父亲倒在血泊中,脸色苍白,脖子上的伤口触目惊心。
“大家可以看到,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其父亲身受重伤,伤口深可见骨,大量失血。如果不是警察和医护人员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检察官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小仙女,继续说道: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仅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也给整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被害人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身体虚弱,需要长时间的康复。”
“而被告人的母亲,在这场悲剧中也遭受了巨大的心理创伤,整日以泪洗面。”
检察官的话语如重锤一般敲打着小仙女的内心。
她的脸色变得苍白,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
但她仍然咬紧牙关,不肯认错。
检察官微微摇了摇头,继续说道:
“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她必须为自已的行为负责。”
“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无理辩解而改变。”
他清了清嗓子,声音沉稳而严肃:
“鉴于被告人小仙女犯罪情节严重,且在庭审过程中毫无悔改之意,本庭宣判,被告人小仙女犯故意伤害罪,且拒不悔改,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话音落下,法庭内一片寂静。
小仙女被带离法庭后,整个人陷入了一种绝望与愤怒交织的情绪中。
法庭内一片寂静,随后响起了一阵轻微的议论声。
母亲泪流满面,她看着小仙女,眼神中充满了痛苦和绝望。
她知道,这个判决对于女儿来说是沉重的打击,但也是她必须要面对的后果。
小仙女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她似乎没有想到自已会面临如此严厉的惩罚。
但很快,她的倔强又涌上心头,她咬着牙,依旧不肯低头认错。
母亲瘫坐在原告席上,泣不成声。
她看着小仙女,眼神中充满了绝望和痛心。
“五年啊,你这是把自已的人生都毁了。为什么你就不能认错呢?为什么要这么固执?”
她被关押在看守所那狭小而冰冷的房间里,泪水不断地流淌下来,打湿了她的脸颊。
“五年!怎么可以判我五年?这太不公平了!”
小仙女歇斯底里地喊着,她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她心中充满了不甘,觉得自已不应该受到如此重的惩罚。
她迫切地想要上诉,推翻这个判决。
小仙女立刻向看守所的管理人员提出上诉的请求。
“我不服这个判决!我只是想要一个房子,我从没想过要真正伤害我的父亲。”
“这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我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