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万籁俱寂,我们三人沿着中央大道上继续向西走。
其实我真想往反方向走,到达商海港口,然后回到塔罗塔斯,见琥珀一面。
我将这个想法通过眼睛传达给傅屿,可他只会摇头,帮不了我一点忙。这可把我愁坏了。
若是直接和宋清昱说,他肯定又要多想,然后变回以前的混蛋玩意。
我快步走在最前面,带着不满的心情,和主仆俩拉开了距离。
老天啊,你干脆直接把琥珀变到我面前吧!
下一秒,地面微微震动,紧接着,刺耳的摩擦声从街角另一边直冲过来。
一辆白色轿车侧着越上了人行道,横穿在我和宋清昱的两人中间。
车窗的缝隙里发出了两声悦耳的哨音。
两秒后,车又飞驰而去了。
同时,紫菀花也不见了踪影。
宋清昱疯了一样想要去追,却被傅屿从背后抱住,才没让莽撞的他,险些卷入车底。
“老大,先别冲动。”
“谁这么胆大包天,敢从我眼皮子底下偷人,马的,我削了他全家的脑袋!”
这么胆大的人除了琥珀还能有谁。
傅屿早就猜到了劫走紫菀花的是他,所以故意拖住老大,留给他们快点逃跑的时间。
跑的越远越好,去国外的小城市里,隐姓埋名,销声匿迹,再也不要回来。
“去查这个车的司机,”宋清昱整理好衣襟,说罢,“消灭他”快步前往前面广场的空地。
登上了直升飞机,追踪正在往海港逃匿的白色小轿车。
窗外,底下的行人像一个个小点,不停的后撤。
此时,他盯着笔直的路面,做出了心中猜测。
“白车冲上人行道不过就是几秒间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将她强行带走,”他转动黑眸,怨气道:“那两声口哨肯定是她和那个人的交接暗号。”
“一个是我的下属,一个是我的未婚妻,两人狼狈为奸,是在给我制造双杀的机会吗。”
他好久没有感觉到全身血管快要炸裂的感觉,脉搏和心脏剧烈跳动,被囚禁的灵魂刹那间冲出牢笼。
现在他想要让紫菀花付出一点点代价,这样她才就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了。
高空气温下降,再加上雪花飞舞,导致驾驶员瑟瑟发抖。
即便做足了保暖措施,可他还是觉得后背像拔毛一样,又冷又疼。
不得已,他只好继续加快速度,在棉花般的云彩下,拼命的飞向商海市港口。
*
等到车子开出了五公里路,我才反应过来自已做了什么。
我听了那两声口哨,身体仿佛被神秘力量控制了,想也没想,立刻坐上了这辆白色小轿车。
开车的男人满脸蜷曲着灰色的胡须,深邃的黄色眼睛目视前方,粗壮的手臂一下下转动车盘,尚未与我说话。
不久后,他点了一首乡村美式摇滚音乐,上身随着鼓点有规律的运动,偶尔会跟着哼唱两句。
那年轻的声音和他的长相也不符,其实仔细一瞧,男人的衣服并不合身,明显大了一号。
直到紫菀花看他一步步摘下胡子、假发、眼镜,慢慢从一个大叔变成帅气的混血小伙子,才打消了我的全部顾虑。
“琥珀!”
我一把抱住他的脖子,亲昵的蹭蹭他的下巴。
这其中的感情不含任何杂质,呈现出孩童时期的纯真,表达对朋友的爱意。
在我的捣乱下,他的视线忽然被扰乱了,车子在马路上摇晃了两下,才重回正轨。
他直接一胳膊把我弹走,嘴上埋怨个不停,但心里还是格外高兴的。
“喂喂,你要害死我啊,我开车呢!”
“琥珀,你真的还活着!太好啦,我就知道你不会这么容易死掉的!”
一听到夸赞,琥珀乐的拍了几下转盘,轻浮的吹着口哨,对上了音乐的鼓点。
“哼,我琥珀是什么人啊,一个开商业大楼的死胖子还想困住我,呸,做他的梦吧!”
他开始对邵多金的评头论足,大到衣食住行,小到头发丝指甲盖。
我对这些牢骚话并不上心,只要是他发出的声音,都如闻天籁。
能够听他生龙活虎的唠叨,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奏乐。
“紫菀花,你跟老大怎么回事啊,你惹到他了吗?他是不是要杀你啊?”
我尴尬的摸摸脖子,“啊!先不说这事了,刚刚上车的时候不小心划破手指,琥珀你有没有纱布之类的。”
他说:“你用那个擦窗户的毛巾将就一下吧。”
“可是不干净诶……”
琥珀突然皱眉头,我不想惹他讨厌,为证明自已是个可以跟着他吃苦的女人。
我只好夹起那块毛巾,傻傻的按在了伤口上。
琥珀瞥了一眼,满意的笑了。
随即,他打开车里的小夹层,掏出了一卷白纱布,惊讶的张开嘴巴。
“诶,原来在这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