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森镇是万春国所属下的一个边境小城,这里盛产木材、药材以及各种野味,所以也算是比较繁华。

李新经过两天的长途跋涉过后,终于来到了这个与叶轻柔约定见面的地方。

一进城门,他便向路人打听迎宾楼的方向,没一会就找到了这座看起来不太气派的小客栈。

进门后,他来到柜台前问掌柜最近是否见过叶轻柔这样的客人,可即便李新尽可能的详细描述了长相,掌柜的还是说不曾见过。

刚开始,李新还以为叶轻柔只是单纯的迟到,毕竟两人并没有约定见面的时间。乐观的他就决定在这里住下来慢慢等她。

可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李新仍然没有看到叶轻柔的影子。

在这期间他也经常去城内的其他客栈去找叶轻柔,可结果都是查无此人。

也许是因为路上遇到了些什么事情,李新还是决定再等等,毕竟包裹里的钱财够他花一辈子,也不差这点时间。

又是几个月过去了

李新除了日常的四处逛找人,剩下的时间就是在客栈内练剑,同时继续研究那本所谓的修炼功法。

经过这些日子的坚持,他的剑技愈发熟练,反观修炼却还是找不到门道。

这天晚上,他照常练完剑、吃过晚饭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睡觉前,他习惯心中默念那一句口诀,

‘吸无终,游通明,呼自然,养心泉’。

刚默念完,李新就意识到了自已搞错了顺序,可当他刚想重新读一遍时,突然发现这样读似乎也可以。

‘吸气深长,没有尽头。自由游走,明亮清晰。呼气自然,不要刻意,滋养内心的纯净和宁静。’

按照自已的理解,李新起身在床上打坐,装模作样的按照口诀吸气,感受这股气在体内四处游走,同时呼气时尽量自然,保持整个身体的平衡宁静。

来回几个流程下来,他感觉无论自已如何保持平静,心脏部位仍旧会感觉一股莫名的燥热,心跳也会因此稍微加快一些。

李新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已太过激动了,可是在接下来的几天内,每当他按照这个口诀呼吸时,都会有相同的感觉。

‘莫非这就是气吗?’

这天李新一边练剑一边思考这个问题,直至他无意识的按照了那种方法呼吸,突然就觉得手中的剑变的越来越轻。

“我去!我要成了?”

李新压制住内心的激动,接连练了几套新买来了剑招。

果然正如他所想的那样,按照这种方法练剑,相比平时不会那么容易感觉到劳累,同时对剑招的施展也更加容易掌握。

不管如何,这都是李新接触的最有可能是修炼方法的一种口诀。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中,他每天除了去城中找叶轻柔,就是修炼。

也可能是他每天锻炼的原因,也有可能是修炼的原因,李新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已身体素质正在一天天的提升。

秋去冬来

李新在这冉森镇上已经住了小一年的时间,镇上大大小小的商家几乎都认识了这个每天雷打不动在街上四处闲逛的男人。

迎宾楼中

因为生意的不景气,那老板决定要卖了客栈。

当李新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火急火燎的找到老板,想要盘下这家店。

其实他也不懂得如何做生意,只是怕到时候叶轻柔来了找不到自已。

最终,李新以30两黄金的价格,买下了这间客栈,成为了这迎宾楼的新老板。

为了不浪费这偌大一间客栈,李新按照现代的模式对这里重新装修了一番,不但给各个房间安装了单独的厕所和浴室,还对一楼的餐饮服务进行了更新。

他重新招了两个新厨师,向他们讲解了关于火锅与烧烤的做法,生意就这样做了起来。

由于其之前在镇上乱逛时出手很大方,所以李新在这里人缘不错。当别人听说他接手了迎宾楼,都纷纷前来捧场。

李新也因其不断的对菜品进行创新,赢得了很多好口碑。

仅仅两个月的时间,他这里就成为了冉森镇上有名的几个大酒楼之一。

可是尽管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名声越来越响,李新还是不见叶轻柔的影子。

甚至有的时候他也怀疑对方是不是死了,可当他花重金雇佣大批人手对剑锋山进行搜查时,连一具尸骨都没有发现。

最终他下定决心,再等半年若不见人,就将酒楼交给别人打点。并按照之前的约定将龙鳞送至巧云宗。

为了能够让这酒楼长久的经营下去,李新招了很多的新伙计,这些人大都是从流浪汉或者乞丐中物色出来的,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这些人老实听话,给他们一口吃的,他们就能替你干活甚至卖命。

这其中有一个叫常安在的少年表现很突出,他不但勤劳能干,脑子还很灵活,每次李新交待下来的新想法,他都能够落实到位。

以至于李新心中暗自决定,等自已走后,便将这酒楼交于他打理。

为了培养常安在,李新无论干什么工作都会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学习进步的机会。

这天,他日常天没大亮就出门去市场上购买酒楼所需的食材。

其实那些食材大部分都是常安在在采购,李新只是享受这种逛市场的感觉,在市场上吃早餐,能够让他稍微回忆起一些地球的感觉。

今天,他照例去了那家平常经常去的早餐铺,要了一碗肉汤、两个烤饼。

可吃着吃着,旁边一位摆摊的猎户那里就围上了一群人,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吵着什么,李新隐约听到他们是在说什么野物。

本来一开始李新对这事情并不关心,但由于今天刚吃饱饭没有事干,便也想要过去看看热闹。

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挤到前面,就看到一个穿着兽皮袄子的猎户面前摆着一些打来的野味,除了兔子、野猪之外,还有一个被竹笼子扣在里面的狐狸。

那狐狸皮毛全身赤色,红的刺眼,除了是个断尾外,浑身上下找不到一点缺点。

也正因如此,这狐狸被城中的两个大户看上了。

这俩人都是城中有名的中药商,靠着几辈人的辛苦经营,积累了很多的财富,家族中更是不乏入朝当官的子弟,说一句权贵也不为过。

李新在前听他俩在那争论了半天,也没分出个高下来。

其中一人是想要给女儿做娃娃,另一人是想给夫人做围脖,都各有各的用处。

李新其实心中并不想要管这种闲事,俗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直到他感觉这狐狸有种熟悉感,在仔细盯了半天过后,他意识到这赤狐长的十分像变成巨狐的叶轻柔,只不过这是一个缩小版。

最终李新还是没有忍住,想要买下这个狐狸,于是在两人的争吵声中,第三个不同的声音出现了。

“不如两位同仁,将这狐狸让与我可好?我愿给两位出这狐狸十倍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