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鼓敲响第一下的时候,沈桑晚终于完成了她恢复记忆以来的第一场手术:断骨重塑。

视线落在宋阿福那条被四片木板固定住的伤腿,再看看自已沾满血迹的手,沈桑晚不免有些感慨。

老话说的没错啊,学进脑子里面的本领,果然谁都挖不走。

瞧,哪怕她已经两世没有上过手术台了,可当她以一个医者的身份站在病患面前时,脑子里面储存的那些知识能量库就会自动苏醒过来,并且仿佛有了自主意识一般,牵着她一步一步往前走。

所以,她给宋阿福做的这场接骨手术还是十分成功的。

可惜这里没有石膏,固定伤腿只能用木板这种简易工具。

她记得这个时代已经开始有石膏了,只不过主要用在建筑和雕塑上面。

一些药方中偶尔也能看到石膏的影子。

但是还没有哪个大夫用石膏固定骨骼。

明天就让人去弄一些石膏回来,毕竟她现在可是有两个断腿伤患,家里面一个老爹,别院这里还有一个宋阿福。

想到这,沈桑晚对凝霜道,“你明天让人去外面弄一筐子石膏给我。”

她怕自已明天忘记,所以先提前吩咐下去。

凝霜心中虽好奇,但也没有多问,应下后,便将此事记在了心上。

比起姑娘为何要让她弄一筐子石膏回来,她其实更加好奇姑娘怎么突然会医术了。

这两年在侯府,姑娘确实读了不少书,其中有好些书还是姑娘写下书名,然后她从外面天南海北搜罗过来的。

但那都是什么书啊,驭夫术,房中秘辛,美人心经,女子千金方……

这些书她虽然没看过,但是光听名字就有点不是那么回事。

……难不成是她心思龌龊想多了,这些名字听着不是那么回事的书,其实真的就是正正经经的医书?

凝霜若有所思,越想越觉得是自已心思龌龊了。

她惭愧地垂下头去。

幸亏沈桑晚不知道自家丫鬟此时此刻的想法,不然惭愧的人就该是她了。

她就着铜盆里面的水,一边清洗手上的血渍,一边交代宋冬雨如何护理宋阿福。

“你弟弟嗓子被毒损伤的厉害,现在虽然能发声了,但是前面几天,最好还是不要让他开口说话,多给嗓子一些修复的时间……饮食也要清淡,最好以流食为主。”

“还有他那个腿,断骨重塑其实比直接接骨更严重,而且又是用木板固定的骨骼,牢固性欠佳,所以前面半个月,他那条断腿不能轻易移动,更不可使力,不然将来他真瘸了,你可别跑过来埋怨我。”

宋冬雨怎么可能会埋怨。

对于沈桑晚,她只有感激的份。

所以,哪怕沈桑晚说过不喜欢人动不动就下跪的话,她还是跪地给沈桑晚磕了一个头。

“姑娘的大恩大德,奴婢无以为报,唯有一条性命相许……”

沈桑晚这次没有拦着,由着宋冬雨将心中的感动抒发完了,她这才将人扶起来,说道:“我要你的性命做什么,好好活着,活着才能为我做事……先安心休养吧,其他的不要多思多虑。”

“是,奴婢知道了。”宋冬雨红着眼圈应下。

沈桑晚拍拍她肩膀,没再多说什么。

现在是六月二十七,距离谢珺和余惜玥的大婚之日还有就有十天时间。

刚好可以让宋家姐弟俩好好养身上的伤。

交代别院里的奴仆好生照顾姐弟二人,沈桑晚便带上凝霜和红烛离开了。

临走前,她又看了眼床榻上的宋阿福,忍不住为小少年的坚强点赞。

断骨重塑,从字面上的意思理解就是将骨头敲断,然后再重新接上去。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而不管是断骨,还是接骨,都是能让人咬断舌头的剧痛。

可这小少年从头到尾没有发出一声惨呼,坚强的令人咋舌。

难怪宋冬雨刚才敢对他说那样重的话。

治疗脓疮最好的办法不是往脓疮上面撒药,而是将伤口割开,将里面的烂肉挖出来。

烂肉不剔除,再好的药粉撒上去也于事无济,反而还会成为脓疮滋长的温床。

宋阿福之前的情况,就是因为他不敢接受爹娘和爷奶被残忍杀害的现实,内心本能地选择抗拒,但又抗拒不掉,他被这两种情绪来回拉扯,所以才会时而清醒时而疯癫。

这其实也是一种主观意识上选择逃避现实的行为。

然而宋冬雨将他拉出来不许他逃避。

她将他们爹娘和爷奶被害的事情一遍一遍说给他听,强迫他面对现实,就是在挖他脓疮里面的腐肉。

不破不立,死地求生,上一世,陆回就对她用过这个方法。

想到上一世的自已,沈桑晚不由得惭愧不已,抛开她胎穿前的人生履历不谈,她上一世经历这些的时候,年龄可比宋阿福大的多了。

可同样一个方法用在他们俩身上,年仅才十二三岁的宋阿福就能领悟到,并且走出来勇于面对现实。

而她呢,她是怎么做的?

那时的她鬼迷心窍,抓着谢珺这块早就变质的腐肉不肯撒手 ,完全无法理解陆回的良苦用心,反倒还将他的好心当成了狼心狗肺,几次三番地将他堵住。

她还骂他。

当时的陆回肯定被她气得不轻吧。

真是难为陆回这个活阎王了,那么能忍,竟然没将她倒吊起来清空下脑子里面进的积水。

就在这时,头顶上空忽然传来轰隆隆的声响,一道雪白的闪电横空劈下。

沈桑晚急忙收住思绪,勒马停下来,抬头遥望夜空。

托那道闪电的福,将半边天空映照成了白昼,入眼都是翻滚的云团。

风也跟着咆哮起来。

瞧这架势,应该很快就会有一场暴风雨降临。

而且大雨降下来之前,她们怕是来不及赶回府了。

好在前方不远处亮着一串灯笼,“扶风客栈”四个大字清晰入眼。

“先去前面的客栈休息一夜吧,等明日天亮了我们再回去。”

沈桑晚不是很想被淋成落汤鸡,就没和大雨抢行程,当即打马直奔客栈而去。

不出所料,就在一行三人踏进客栈的下一秒,大雨便追着她们的脚后跟倾泻而下。

“这鬼天,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啊,刚才我还看见了星星呢。”红烛跑慢了一步,被大雨追着脚后跟咬了一口。

这会儿她一边拍打着肩膀上的雨水,一边瞅着外面的倾盆大雨抱怨。

客栈老板娘迎上来,接住话茬笑道:“六月的天,娃娃的脸,可不就是说翻脸就翻脸嘛……我们客栈刚好还有三间上好的客房,请问三位公子要开几间房啊? ”

便宜点的普通客房也是有的。

但进来的这三位公子衣着富贵,尤其是走在前面的那位公子,身上穿的是上好的蜀锦,一件衣服就够一个普通的三口之间吃喝一年的了。

更不要说他腰上挂着的那块羊脂玉玉佩了,一看就价值不菲。

还有那通身的气概,若非大富大贵之家,是绝对养不出来的。

迎来送往每天识人无数的客栈老板娘,早就练出了一双看罗衣识人的本领,她一看沈桑晚等人的穿着打扮,便断定三人非富即贵,所以果断地向三人推荐客栈里的上等客房。

毕竟上等客房的利润更高。

沈桑晚瞥了眼柜台后面挂着的一大串钥匙,没有戳穿客栈老板娘的小心思。

一个女人家,大半夜的还守着铺子做生意,挺不容易的。

再者,她也不是那种会在衣食住行上亏待自已的人。

“那就开三间上等客房吧。”

“好嘞,客官们请跟我来。”

一下子又卖出去三间上等客房,客栈老板娘笑的牙花子都露出来了,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啊,她前头才刚卖出去五间上等客房,兴奋劲儿还没下去呢,就又卖出去了三间。

今天快要赚翻啦。

客栈老板娘喜笑颜开,浑身都是劲儿,忙拿着钥匙领沈桑晚三人去客房休息。

“我们扶风客栈啊,服务最是周到了,毕竟走进来的都是衣食父母嘛,哦对了,我们这边的上等客房,不但提供热水沐浴,还有早饭供应,厨子的水平半点不输那些百年老字号的酒楼,早饭品类有米粥包子,鸡汤馄饨,酱肉浇头的汤面……”

“客官想吃什么只管吩咐一声,保证半刻钟内就能吃到新鲜热乎可口的饭菜,客官以后若有机会再路过此地,记得再来啊。”

客栈老板娘一面领着三人往客房去,一面还不忘絮絮叨叨地揽客。

然而这份絮叨在走过最后一阶楼梯时戛然而止。

她甚至还扭过头,朝身后的三人做了个嘘声的动作。

沈桑晚本来想说让送一桶热水进来沐浴的,见状也只好作罢。

待进了客房,她这才好奇地问客栈老板娘:“老板娘,方才那几间客房里住的都是什么人啊?”

一面说,一面摸出几角碎银递过去做打赏。

出门在外,钱财开路。

她倒不是单纯的好奇,只是刚才路过那几间相连的客房时,客栈老板娘不但停止了絮叨,连走路的脚步声都放轻了好几分。

显然是怕打扰到里面住着的客人。

架势搞的这么大,她少不得要问一问摸摸底,毕竟同住一层楼不是。

客栈老板娘其实也不知道里头住的客人具体什么身份。

但客人是她亲自接待的,具体身份虽然不知道,但是有几角碎银做打赏,她还是能说出个一二三来的。

“是一位年轻俊朗的公子,带着几名随从,具体什么身份不知道,但那公子气度非凡,一看就不是寻常人物,出手更是阔绰的很,他自已住上房,给几名随从安排的也都是上房,而且还是一人一间。”

随从跟着主子出来办事,一般都是住便宜的普通客房。

就算做主子的大方,让他们住上等客房,但也绝对不会给他们每人都开一间房。

客栈老板娘不知道的是,她面前就站着一位出手大方的主子。

她回忆着刚才的情形,唏嘘道:“我开客栈这么多年了,就没见过对下人这么好的主家,可惜啊,好人没好报,这样好的一个主家,却是个病秧子。”

“病秧子?”沈桑晚挑眉,心中一动,忙问,“那人病的很严重吗?”

见客栈老板娘朝她投来狐疑的目光,沈桑晚忙又解释说道:“老板娘别误会,我这么问,并非是要刻意打探他人的隐私,只是老板娘方才也说了,那人是病秧子,我们如今又同住一个楼层,隔得还这般近,万一那人不巧得的是肺痨,那这客房我们可就不敢住了,万一被他传染了怎么办。”

肺痨就是肺结核疾病,哪怕是在医疗水平发达的后世,这种病治疗起来也棘手的很 。

而放在医疗水平落后,小病靠熬大病等死,一场普普通通的伤风感冒都能致死的古代,肺痨无异于绝症。

当然,沈桑晚这么说,并非害怕被传染,她自幼习武,五感比常人灵敏,倘若那位出手阔绰的主家真的患有重疾,身上必定有药味。

可是刚才,她从那几间客房的门前经过时,不但没有闻到丝毫药材的气息,反而还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所以,比起有病在身,她更倾向于对方有伤在身。

这也是她好奇打探的原因。

眼下拿肺痨说事,纯属就是吓唬客栈老板娘,想将事情打探的更清楚一些,免得稀里糊涂受牵连。

果然,客栈老板娘一见她有退房的意思,连忙摆手道:“不会不会,肺痨我知道,得了那病的人会咳嗽不停,可那公子就是看起来面色苍白,走路的时候脚步有些虚,没有力气的样子,但是他一声咳嗽都没有,肯定不是肺痨!”

面色苍白,脚步虚浮,没有力气,再加上从门缝里面飘出来的淡淡血腥味,看来那位出手阔绰的年轻公子,果然有伤在身。

而且还正被人追杀。

这也是对方为什么要给每一个随从都安排一间上好客房的原因,目的就是为了增加排查的难度,有了动静也好及时逃跑。

这人也真是的,明知道身后有仇敌追杀,还要住上等客房,住普通客房不好吗?毕竟住普通客房的客人多,一间一间排查起来,难度更大。

看来对方跟她一样,也是个不肯在衣食住行上面亏待自已的人啊。

沈桑晚心中了然。

她故作放心了的模样松口气后,便将客栈老板娘打发走了。

待人一走,凝霜便提议三人晚上共住一间房。

毕竟旁边就住着位正被仇敌追杀的人。

红烛已经开始打起地铺了。

沈桑晚想了想,摇头道:“没事,你们只管去休息,如果真有意外发生,我们三人住一间房,才会更让他们怀疑,说不定还会误将我当成他们要追杀的对象。”

连睡觉身边都有随从护卫的,都是身份贵重之人,这是人的惯性思维。

她只是投宿一晚而已,可不想稀里糊涂的给人当了替死鬼。